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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鼓知津三十一:作狮子吼 破邪恶见
近些年来,社会进步,民生富裕,自然信佛的人越来越多。随着处处商机可寻,一些唯利可图的商人把贪婪的眼光也自然投向了佛门,把佛教也当成了这些商家投资产业链的对象。比如,将佛菩萨圣像制成工艺品,印制自己的商标,随便当作礼物赠送,把一些佛菩萨圣象的图片作为广告宣传,带有佛菩萨圣像的海报随便喷绘乱扔,也有把佛菩萨圣像印制在衣服上、裤子上,再把一些佛珠穿成手链一样的装饰品……此类行径举不胜举,严重亵渎了佛教信仰的神圣威仪。佛陀是断惑证悟的大觉者,为三界的导师,四生的大慈悲父,九法界(菩萨、声闻、圆觉、天、人、阿修罗、地狱、畜生、饿鬼)的众生,皆当尊敬礼拜,虔诚皈依。当今功利熏心的时代,一切皆向“钱”看齐,居然以佛菩萨圣象乃至佛教名号用作商业性质的招牌、商标、装饰品等等举不胜举,很多新闻媒体娱乐节目为提高人气,采取“虐佛”节目,不顾忌信仰者的感受。任人作贱,不单是大不敬,实在是对诸佛菩萨的大悔慢、大污辱,自招无间罪业,真实愚昧无知,前提还是普遍世人对宗教文化知识没有了解深入,这是让我一个宗教人士感到悲哀和苦恼的一面。我们教界的声音还是远远不够,能力有限,只是敷草几笔文字告诫那些只见到“利”的商人们,趁早觉悟,回头是岸,不要再以佛菩萨圣像作为商标、工艺品等等,以免自食其果,也规劝我们佛教弟子们不要购买印有佛菩萨的圣像的商品,这是尊重三宝的护法运动,值得广大佛教弟子重视。经常出入一些私营企业的公司或宾馆饭店门口,常常一进门会醒目的看见,一尊笑呵呵的大肚弥勒佛,手上还抬着一个“金元宝”,金光四射,光彩夺目。对于世间人来说就一个摆设而已,招财镇风水之用意。但是对于我们佛教徒来说,那就是践踏信仰,要知道弥勒菩萨是未来的佛,为了度化释迦佛时代没有度化完的众生,五十六亿年后才降生我们这世界,像释迦佛一样履行教化度众的功德事业。从世俗法律观念来说;一个法制下的国家,国民的信仰是应该受到合法化的对待,《宪法》也规定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,即便再没有宗教信仰的意识情怀下,也应该对待各种宗教的神、佛、经典、宗教活动场所,应得到最基本的尊重和理解,不管信与不信,不要随便亵渎与轻视。 以一般世俗而论,但凡有知识的人,都能知道,国旗代表国家。见到国旗作为国民就应当礼敬,外人若是毁坏或践踏我们的国旗,就是侮辱我们国家的尊严,所以爱戴和护旗就等于护国。又如我们的领袖遗像,凡是我们国人,皆不得亵渎,无非表示对国家领袖的尊敬,这是人所共知的。由以上这些陈述来看,我们佛教徒也不允许佛菩萨圣像,作为商标礼品等等,随便世俗的交易或者随便摆放。经云:“凡经像所在之地,即为有佛。”我们佛教徒,见圣像即见佛,见三藏教典籍,便是佛陀法音宣流,必须要恭敬礼拜,岂能任意轻慢。诸佛菩萨像的塑造与绘制,原为末法众生而设,因我等凡夫众生,无福德因缘遇到佛陀住世说法,特立圣像,方便后世众生,瞻仰金容而生仰慕之心,开启般若法门,接引众生求法之念头,得种植解脱因缘。《法华经》云:“若人散乱心,入于塔庙中,一称南无佛,皆共成佛道。”至于雕塑彩画佛菩萨圣像,恭敬礼拜,是人有无量功德。但是今日许多商业运作,竟用作商标、礼品、装饰品等,任愚蠢者任运毁弃轻贱这是自招无间的罪过,出于对无知者的慈悲,佛门弟子也应该遏止,不能坐视不管。因为佛菩萨像是我们弟子们每日恭敬礼拜的对象,就如世俗而说,亵渎佛菩萨圣像,就是侮辱我们佛教徒的。但是,也有些商家用佛菩萨圣像作商标,不是有意侮辱,而是无知不了解利令智昏,我们更应当以智慧的言语规劝,以防他人堕入恶道。维护佛教形象和保护佛教文化,应受到合法权益的意识,必是我们每一个佛教徒对佛教长期护法运动,不是一阵言论风波后又照常继续践踏和轻视亵渎。佛教虽然是外来的宗教,但也是经过两千来与中国本土文化的融洽和吸取,也形成了独特的中国佛教文化,也是我们中华文化中不可分割的部分,国人应该尊重保护佛教文化的传承,这必然是国家民族的大幸,也是我佛教徒信仰的高贵。况且如今信息时代,传播资讯,特别发达,一篇文章,一个舆论,瞬息之间可以传遍全世界,单凭身教的影响实在有限,我们佛教徒的观念也要跟上时代的步伐,利用现代传播工具资讯,弘扬佛法,必须先破邪说,捍卫佛教圣神不可以随便亵渎轻慢。慈悲是对待善良的人,对于邪恶之人,佛教应该忿怒金刚那样,破邪显正,正本清源。---2016年5月19日晚写于法鼓山文理学院禅悦书苑CF304房